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至本检验所,若不能及时送检,必须储存时,应遵循以下原则:
1为了防止蒸发,血样应储存在封闭的容器中,即使储存在冰箱里,蒸发的危险性依然存在;
2血液标本采集后应及时分离血清或血浆,否则可发生红细胞与血清之间成分的相互转移,或红细胞中的某些酶分解待测物等,从而影响检验结果;
3血样储存的温度越低,血样保存的时间越长。注意,对于有些检验指标,血样不能冷冻,如做血液形态学检验的EDTA抗凝血,做脂蛋白电泳的血清或血浆,测低密度脂蛋白—胆固醇的血清或血浆等;
4惰性分离介质能提高血清和血浆的产量,而且可以让血清保留在原管中,建议使用分离胶管;
5血样保存时应竖直放置,以加快凝血,避免晃动血样,产生溶血。贮存中应避光,尽量隔绝空气;
6血样冷冻再溶解后,应重新混匀几次,防止检测物质分布不均,不可反复冻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