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标本拒收的规定

本检验所工作人员与客户当场交接标本,履行交接程序。不合格的标本当场拒收,对有疑异的标本与客户协商后处理。应及时与临床沟通,有下列情况时考虑标本拒收:

1 标本量过少,标本属性不清、标记错误或无标记,标本标识与申请单标识不符。

2 检验项目与标本类型不符,容器破损的,标本量不足的。

3 抗凝剂与血量比例错误。

4 标本采集管使用错误,若以下项目没有正确使用采集管,视为不合格标本:

4.1凝血功能检测、D-二聚体应使用枸橼酸钠(蓝帽)抗凝管;

4.2血醛固酮、血粘度、结核感染T细胞试验、血细胞染色体技术及核型分析应使用肝素(绿帽)抗凝管;

4.3 K+、Na+、Ca2+可用非抗凝血,绝对不能使用草酸钾、草酸钠、EDTA-K2抗凝管;

4.4 ACTH、HLA-B27、血儿茶酚胺、环孢霉素药物浓度测定、HbA1c、普乐可复药物浓度测定必须用EDTA(紫帽)抗凝管;

4.5做PCR检测的血标本绝对不能使用肝素抗凝管;

4.6高血压三项检测需用专用抗凝管;

4.7特殊标本抗凝管选择及保存条件详见附表3检测项目特殊要求明细表。

5 有凝血现象的抗凝血标本。

6 严重溶血或脂浊的血标本。溶血的标本对NSE、K、GLU、CK、CK-MB、LDH、AST、GGT、AFU、微量元素、高血压三项、血细胞染色体技术及核型分析等项目的结果影响较大,本检验所建议重新送检;

7 输液时在同侧血管抽的血标本,送检时放置时间过久的标本(如HLA-B27、血细胞染色体技术及核型分析、血钾、葡萄糖、封闭抗体、淋巴细胞亚群、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标本需当天送检)。

8 未正确使用防腐剂的尿液标本。

9 微生物实验室拒收标本:

9.1储存、运送不当(该冷藏而未冷藏的标本),被污染的微生物标本;

9.2痰、便标本已干,尿标本未用无菌瓶留取;

9.3厌氧培养标本未按要求取材及送检;

9.4其他无菌部位取材及送检时已被污染的标本;

9.5涂片染色镜检发现标本不符合要求的痰培养标本等。

10 病理实验室拒收标本:

10.1送检标本上无条形码或条形码与病理检查申请单上的不符;

10.2仅有标本而无相应病理标本送检单、仅有送检单而无相应标本或标本瓶内无标本;

10.3送检标本上无病人名字,或送检单与标本病人名字不符合;

10.4标本容器内无固定液、固定不佳导致标本自溶、腐败、干涸;

10.5拒绝接收不完整手术标本(部分标本),以防止未有病变部位(如肿瘤部分缺失)引起误诊;

10.6送检单不规范者(如用处方、便条等填写),病理标本送检单重要项目(如病史、手术所见等)不填写、填写不全或字迹潦草难以辨认者;

10.7标本种类或数量与送检单中所提供的不一致者,或标本其它特点(如体积、形态等)与送检单中的明显不符者;

10.8本检验所暂未开展的特殊病理项目。

11 其它各种未按标准留取、送检的标本。